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動部公告職業安全衛生署受理 108 年度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 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相關事宜,期間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20 日止
要旨
勞動部公告職業安全衛生署受理 108 年度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相關事宜,期間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08 年10 月 20 日止
要旨
勞動部公告職業安全衛生署受理 108 年度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相關事宜,期間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08 年10 月 20 日止
主旨
公告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20 日止,受理 108 年度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
依 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第 3 點。
公告事項:一、符合該要點第 2 點之補助對象資格條件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依第 5 點規定檢具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建置之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營造健康工作環境補助申請案』)。
二、受理申請之相關資訊如下: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
(一)地址:臺南市南區南門路 261 號 2 樓(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
(二)電話:(06)213-5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