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4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33-1 條等規定,公告辦理「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之就業推介媒合津貼受託單位

會議日期 107 年 10 月 31 日

要旨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33-1 條等規定,公告辦理「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就業推介媒合津貼受託單位

要旨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33-1 條等規定,公告辦理「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就業推介媒合津貼受託單位

主旨

公告辦理「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就業推介媒合津貼受託單位。

依 據:一、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之 1。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天主教臺南市私立蘆葦啟智中心辦理「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就業推介業務,委託期限自公告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33-1 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