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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勞動部推動建置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構實施要點第 7 點規定,公告 自即日起至 107.12.07 止,受理 107 年度登錄為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 構之申請案

會議日期 107 年 10 月 22 日

要旨

依據勞動部推動建置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構實施要點第 7 點規定,公告自即日起至 107.12.07 止,受理 107 年度登錄為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構之申請案

要旨

依據勞動部推動建置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構實施要點第 7 點規定,公告自即日起至 107.12.07 止,受理 107 年度登錄為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構之申請案

主旨

公告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7 日止,受理 107 年度登錄為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構之申請案。

依 據:勞動部推動建置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 7點。

公告事項:一、符合本要點第 4 點資格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依本要點第 7點規定檢具應備文件,按所在縣(市)別,以掛號郵寄至本署委託建置之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勞工健康服務網絡機構申請案』)。

二、受理申請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辦理)

1.服務轄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花蓮縣、連江縣

2.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 9 號 3 樓(五股勞工活動中心)

3.電話:(02)2299-0501

(二)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辦理)

1.服務轄區: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臺中市

2.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 98-130 號 3 樓之 6 (臺中工業區)

3.電話:(04)2350-1501

(三)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

1.服務轄區: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及金門縣

2.地址:臺南市南區南門路 261 號 2 樓(南市勞工育樂中心)

3.電話:(06)213-51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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