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認可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辦理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 止裝置驗證業務之驗證機構,期間自 107.06.16 至 110.06.15 止
要旨
公告認可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辦理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驗證業務之驗證機構,期間自 107.06.16 至 110.06.15 止
要旨
公告認可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辦理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驗證業務之驗證機構,期間自 107.06.16 至 110.06.15 止
主旨
認可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辦理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驗證業務之驗證機構,期間自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16 日至 110年 6 月 15 日止。
依 據: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第 29 條。
公告事項:認可驗證業務範圍為「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