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規定 ,公告自即日起至 106.10.31 止,受理 106 年度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 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相關事宜
要旨
依據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規定,公告自即日起至 106.10.31 止,受理 106 年度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相關事宜
要旨
依據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規定,公告自即日起至 106.10.31 止,受理 106 年度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相關事宜
主旨
公告本部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止,受理 106 年度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之補助申請案。
依 據:勞動部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一、符合該要點第 3 點之補助對象資格條件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依第 6 點規定檢具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建置之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加註『營造健康工作環境補助申請案』)。
二、受理申請之相關資訊如下: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
(一)地址: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 12 號(南科育成中心內)
(二)電話:06-5055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