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等規定, 公告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 之機構,指定檢查項目為血中鉛,期間自 105.08.21 至 108.08.20
要旨
依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等規定,公告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之機構,指定檢查項目為血中鉛,期間自 105.08.21 至 108.08.20
要旨
依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等規定,公告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之機構,指定檢查項目為血中鉛,期間自 105.08.21 至 108.08.20
主旨
指定「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之機構,指定檢查項目為血中鉛,指定期間自 105 年 8 月 21 日起至 108 年 8 月 20 日止。
依 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及「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機構指定及管理作業要點」第 6 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