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95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工年滿 60 歲且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者,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4 條規定意旨,係以請領月退休金為原則,一次領取為例外;又依據同條例 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之結清,係於勞工仍持續受僱之狀態下為之,如勞 工辦理退休或勞雇雙方已有自請或強制退休之意思表示,勞工所請領之退 休金即不適用結清之規定

會議日期 99 年 07 月 05 日

要旨

勞工年滿 60 歲且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者,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4條規定意旨,係以請領月退休金為原則,一次領取為例外;又依據同條例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之結清,係於勞工仍持續受僱之狀態下為之,如勞工辦理退休或勞雇雙方已有自請或強制退休之意思表示,勞工所請領之退休金即不適用結清之規定

要旨

勞工年滿 60 歲且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者,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4條規定意旨,係以請領月退休金為原則,一次領取為例外;又依據同條例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之結清,係於勞工仍持續受僱之狀態下為之,如勞工辦理退休或勞雇雙方已有自請或強制退休之意思表示,勞工所請領之退休金即不適用結清之規定

內容

全文內容:有關勞工辦理退休或勞雇雙方已有自請或強制退休之意思表示,勞工得否將舊制退休金,移入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疑義。

一、查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4 條規定:「勞工年滿 60 歲,工作年資滿15 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工作年資未滿 15 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之立法意旨,係以請領月退休金為原則,一次領取為例外,其稱「得」請領月退休金,係指勞工具備請領月退休金之資格,非為勞工具有選擇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之權利,主要係為保障勞工老年退休生活之安定性與持續性。故,勞工年滿 60 歲且工作年資滿15 年以上者,應請領月退休金。

二、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9 條第 2 項規定,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者,得改選新制之期限,係於 99 年 6 月 30 日屆滿,並非 7 月 1 日。復依同條例第 11 條第 3 項規定,勞工改選新制,其舊制保留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存續期間,勞雇雙方約定以不低於勞動基準法第 55 條及第 84 條之 2 規定之給與標準結清者,從其約定。基上,結清係於勞動契約存續狀態下為之,亦即勞工仍持續受僱,如勞工辦理退休或勞雇雙方已有自請或強制退休之意思表示,勞工請領係屬終止契約之退休金,非屬上開規定結清之退休金者,並不適用該條例施行細則第 12 條規定。

三、查該條例第 14 條有關雇主每月負擔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低於勞工每月工資 6%之規定,係最低標準之規定,如雇主欲調高提繳率,依同條例第 15 條規定,於當月底前,填具提繳率調整表通知勞保局,並自通知之次月一日起生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勞工年滿 60 歲且工作年資滿…」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