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規定,公告行政院勞工委 員會 98 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單位
要旨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規定,公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 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單位
要旨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規定,公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 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單位
主旨
公告本會「九十八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單位」(如附件)。
依 據:職業訓練法第三十一條及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