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指定之機械器具型式檢定機構、委託辦理事項及委託期間
要旨
公告指定之機械器具型式檢定機構、委託辦理事項及委託期間
要旨
公告指定之機械器具型式檢定機構、委託辦理事項及委託期間
主旨
公告指定「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為機械器具型式檢定機構,並委託辦理動力衝剪機械、手推刨床、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動力堆高機、研磨機及研磨輪之型式檢定業務,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依 據:一、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及機械器具型式檢定實施辦法第九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