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96 年度「飛 Young 計畫」之委託辦理事項
要旨
96 年度「飛 Young 計畫」之委託辦理事項
要旨
96 年度「飛 Young 計畫」之委託辦理事項
主旨
公告本會辦理 96 年度「飛 Young 計畫」之就業服務事項、委託期程及委託單位。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之 1。
公告事項:一、委託辦理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事項如下:
(一)辦理 14 至 19 歲高中(職)以下(不含高中職畢業者)學業成就較低且無升學意願之弱勢青少年專業化、個別化就業服務,輔導其適性就業。
(二)辦理弱勢青少年職業興趣探索,並依出勤管理辦法及獎勵方式核發弱勢青少年出勤獎勵金。
(三)辦理弱勢青少年職場工作體驗,並核發工作體驗津貼及事業單位管理津貼。
(四)計畫執行過程適時辦理職涯輔導及職場訪視服務。
二、委託期程及委託單位如附表。
附 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託辦理 96 年度「飛 Young 計畫」┌─┬───────┬───────┬────────────┐│編│執 行 單 位│委 託 單 位│ 委 託 期 程 ││號│ │ │ │├─┼───────┼───────┼────────────┤│1 │臺北市勞工局就│社團法人台北市│自 96 年 07 月 19 日至 ││ │業服務中心 │基督教教會聯合│97 年 03 月 18 日止 ││ │ │會 │ │├─┼───────┼───────┼────────────┤│2 │職業訓練局北基│社團法人中華民│自 96 年 05 月 01 日至 ││ │宜花金馬區就業│國更生少年關懷│96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服務中心 │協會 │ │├─┼───────┼───────┼────────────┤│3 │職業訓練局北基│財團法人慈懷社│自 96 年 04 月 01 日至 ││ │宜花金馬區就業│會福利基金會 │96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服務中心 │ │ │├─┼───────┼───────┼────────────┤│4 │職業訓練局桃竹│財團法人臺灣省│自 96 年 05 月 01 日至 ││ │苗區就業服務中│苗栗縣公館教會│96 年 12 月 31 日止 ││ │心 │聚會所附設青少│ ││ │ │年服務中心 │ │├─┼───────┼───────┼────────────┤│5 │職業訓練局中彰│財團法人彰化縣│自 96 年 05 月 16 日至 ││ │投區就業服務中│私立真善美社會│96 年 12 月 31 日止 ││ │心 │福利慈善事業基│ ││ │ │金會 │ │├─┼───────┼───────┼────────────┤│6 │職業訓練局高屏│國軍高雄總醫院│自 96 年 07 月 01 日至 ││ │澎東區就業服務│附設民眾診療處│97 年 02 月 28 日止 ││ │中心 │ │ │├─┼───────┼───────┼────────────┤│7 │職業訓練局高屏│財團法人屏東縣│自 96 年 06 月 01 日至 ││ │澎東區就業服務│私立基督教沐恩│97 年 01 月 31 日止 ││ │中心 │之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