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 96 年度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計畫」之委託單位
要旨
公告 96 年度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計畫」之委託單位
要旨
公告 96 年度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計畫」之委託單位
主旨
公告本會 96 年度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計畫」單位(如附表),委託辦理期間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及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
公告事項:一、辦理身心障礙者個別化、專業化就業服務,輔導其適性就業。
二、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個案轉介及管理事宜。
三、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後之追蹤輔導及工作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