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 114.03.31. 竹監駕字第1145010888號公告
要旨
公告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委託新竹縣地區(1家)及桃園地區(1家 )受委託機構(合計2家)辦理11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相關業務
主旨
公告本所委託新竹縣地區(1家)及桃園地區(1家)受委託機構( 合計2家)辦理11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相關業務。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 16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9項規定及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委託辦理辦法。 公告事項: 一、委託辦理事項: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業務。 二、委託期間:自114年4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受委機構名冊如本所 114年度簽約委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委託業務受 託機構一覽表(參附件)所列。 四、公告地點: (一)行政院公報。 (二)本所含轄站(新竹市站、桃園站、中壢站、苗栗站)公告欄。 五、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電話:03– 5892051分機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