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 113.12.20. 中監駕字第1135017046號公告
要旨
公告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委託台中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 3家職 業工會辦理114年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審驗業務事宜
主旨
公告本所委託台中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3家職業工會辦理114年 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審驗業務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條第2項、交通部公路局辦理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審 驗作業規定及督導考核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所委託台中市汽車駕駛員職 業工會等3家職業工會辦理114年汽車職業駕駛執照審驗業務。 二、受委託職業工會如附件所列。 三、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聯絡電話 :04–26912011分機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