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鐵道局 113.01.11. 鐵道營字第11335000031號公告
要旨
公告委託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辦理林業鐵路列車駕駛人員術科檢定業 務,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主旨
公告委託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辦理林業鐵路列車駕駛人員術科 檢定業務,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 依據: 一、鐵路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三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依據鐵路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三項,委託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 育署辦理林業鐵路列車駕駛人員術科檢定業務,並自中華民國 一百十三年一月十一日至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