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8.07.08. 交路(一)字第10882002952號公告

發文機關 交通部發文日期 108 年 07 月 08 日

要旨

委任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財團法人新時代賽斯教育基金會自行規劃申請「花蓮縣鳳林鎮鳳凰山莊OT及BOT案」

主旨

公告委任本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財團法人新 時代賽斯教育基金會自行規劃申請「花蓮縣鳳林鎮鳳凰山莊OT及BO T案」。 依據: 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委任本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財團法人新 時代賽斯教育基金會自行規劃申請「花蓮縣鳳林鎮鳳凰山莊OT 及BOT案」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事項。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交通部 108.07.08. 交路(一)字第10882002952號公告由交通部於民國 108 年 07 月 08 日發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