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06.05.05. 觀鵬管字第1060300227號公告
要旨
廢止「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應注意之事項」、「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從事潛水活動應注意之事項」、「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從事獨木舟活動應注意之事項」
主旨
廢止「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應注意之事項」、「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從事潛水活動應注意之事項」及「大鵬灣國家風 景區從事獨木舟活動應注意之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