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03.09.24. 觀鵬管字第1030300125號公告
要旨
修正大鵬灣國家風景特定區內之「大鵬灣潟湖水域」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自即日生效
主旨
公告修正大鵬灣國家風景特定區內之「大鵬灣潟湖水域」水域遊憩 活動分區限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動力式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動力區):大鵬灣潟湖水域A區(如附 圖坐標所示) ┌───┬───────────────────────┐ │ 區域 │ 水域範圍 │ ├───┼───────────────────────┤ │ │範圍由遊一區旁Y點,向西連接至D點,向北連接至│ │ A1 │C點,向西連接至B點,由YDCB各點所連接以北│ │ │水域。 │ └───┴───────────────────────┘ 二、非動力式水域遊憩活動區域(非動力區):大鵬灣潟湖水域B區( 如附圖坐標所示) ┌───┬───────────────────────┐ │ 區域 │ 水域範圍 │ ├───┼───────────────────────┤ │ │範圍由遊一區旁Y點,向西連接至D點,向東南連接│ │ B1 │至E點,向西北連接至F點,向東南連接至G點,向│ │ │西南連接至H點,由YDEFGH各點所連接以東水│ │ │域。 │ ├───┼───────────────────────┤ │ │範圍由遊三區旁N點,向東連接至M點,向東南連接│ │ B2 │至LKJ各點,向西南連接至I點,由NMLKJ各│ │ │點所連接以南水域。 │ ├───┼───────────────────────┤ │ │範圍由遊三區西側Q點,向東連接至R點,向東南連│ │ B3 │接至S點,向西北連接至TQ點,由QRST各點所│ │ │連接之水域。 │ ├───┼───────────────────────┤ │ │範圍由遊一區西側V點,向東南連接至W點,向西北│ │ B4 │連接至XU點,向東連接至V點,由VWXU各點所│ │ │連接之水域。 │ └───┴───────────────────────┘ 三、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大鵬灣潟湖水域C區(如附圖坐標所示) ┌───┬───────────────────────┐ │ 區域 │ 水域範圍 │ ├───┼───────────────────────┤ │ │範圍由潮口旁A點,連接至BCDEFGHIJKL│ │ C1 │MNOPA點,由ABCDEFGHIJKLMNO│ │ │P各點所連接之水域,但不包含B3及B4等非動力區範│ │ │圍。 │ └───┴───────────────────────┘ 四、活動分區限制事項: (一)動力區(A區): 1.活動時間:限制僅得於08:00~17:30從事活動。 2.限制僅供從事橡皮艇、香蕉船、拖曳傘、拖曳浮胎、滑水板 等動力式水域遊憩活動。 (二)非動力區(B區): 1.活動時間:限制僅得於08:00~17:30從事活動。 2.限制僅供從事非動力式水域遊憩活動。 (三)禁止區(C區): 1.禁止從事任何水域遊憩活動。 五、違反本公告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 27、28條及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12條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 5 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 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六、本處得依水域安全與特殊情形隨時對限制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 予以修正。 (圖片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