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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財政部關務署 103.06.24. 臺關業字第1031014111號函

會議日期 103 年 06 月 24 日

要旨

103年6月11日臺灣港務公司拜訪財政部關務署會議紀錄(第二案:特殊貨物委託加工經核准可於船邊驗放)

主旨

檢送103年6月11日臺灣港務公司拜訪本署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

正本

交通部航政司、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關 務署通關業務組、鄒組長偉、陳組長瑜朗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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