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38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103.02.19. 北監車字第1031000951號公告

會議日期 103 年 02 月 19 日

要旨

新增委託車容坊股份有限公司樹林營業所、龍德汽車代驗有限公司,分別自103年2月20日及103年2月27日起辦理103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

主旨

公告本所新增委託車容坊股份有限公司樹林營業所及龍德汽車代驗 有限公司,分別自 103年2月20日及103年2月27日起辦理103年度汽 車定期檢驗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公路法第63條第3項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 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本所新增委託車容坊股份有限公司樹林營業所及龍德汽車代驗有限 公司,分別自103年2月20日及103年2月27日起辦理 103年度汽車定 期檢驗業務,總計委託廠商54家,如資料表所列。 二、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陳守忠(聯絡電 話:02-26884366分機101)。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