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2.06.03. 交航(一)字第10298000661號公告
主旨
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國際航線國籍船舶符合國際勞 工組織( ILO)「二00六年海事勞工公約(MLC 2006)」之檢查 與發證業務,並自即日起施行。 依據: 一、船舶法第84條、第101條及船員法第89條規定。 二、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委託事項:檢驗評估中華民國籍船舶,以確定該等船舶符合適用國 際勞工組織 (ILO)「二00六年海事勞工公約(MLC 2006)」章 程及本部發布之法律、規則、辦法或命令及簽發相關證書及證明文 件事宜。 二、受託單位: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104南京 東路三段103號8樓,電話:(02)25062711。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部航港局船員組,地址:臺北市大安區 106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9樓,電話:(02)89782647,電子信箱:wt [email protected]。 四、前項期間,委託對象或事宜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