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102.05.15. 北監車字第1021003232號公告
主旨
公告本所新增委託新台旺汽車有限公司辦理 102年度汽車定期檢驗 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公路法第63條第3項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 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本所新增委託新台旺汽車有限公司辦理 102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總計委託廠商53家,如資料表所列。 二、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陳守忠(聯絡電 話:02-26884366分機10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本所新增委託新台旺汽車有限公司辦理 102年度汽車定期檢驗 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公路法第63條第3項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 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本所新增委託新台旺汽車有限公司辦理 102年度汽車定期檢驗業務 ,總計委託廠商53家,如資料表所列。 二、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陳守忠(聯絡電 話:02-26884366分機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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