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2.03.12. 交路字第1010047778號函
主旨
關於貴中心函報 101年度第 8次「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檢驗相關疑 義事宜」會議結論乙案,核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中心 101年12月20日車安專字第1010005617號函。
二、所報旨揭會議結論事項,本部核定修正「小型車車種與車身式樣判定原則」如附件,請轉送相關車輛公會知照。
三、本案判定原則並副請公路總局函轉各公路監理機關。
正本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副本
交通部公路總局(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