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9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2.03.12. 交路字第1010047778號函

會議日期 102 年 03 月 12 日

主旨

關於貴中心函報 101年度第 8次「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檢驗相關疑 義事宜」會議結論乙案,核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中心 101年12月20日車安專字第1010005617號函。

二、所報旨揭會議結論事項,本部核定修正「小型車車種與車身式樣判定原則」如附件,請轉送相關車輛公會知照。

三、本案判定原則並副請公路總局函轉各公路監理機關。

正本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副本

交通部公路總局(含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交通部 102.03.12. …」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