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1.10.01. 交航字第10106062352號
主旨
公告委任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條 規定,執行民間以自行規劃方式申請承租臺中港港埠產業發展專業 區約 4.9公頃土地規劃興建生質柴油廠案相關事宜。 依據: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5條第 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 1項及第 3項。 公告事項:自即日起委任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法第46條規定,執行民間以自行規劃方式申請承租臺中港港埠 產業發展專業區約 4.9公頃土地規劃興建生質柴油廠案相關事 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