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101.02.13. 交路字第1010000877號函
主旨
有關貴局函為小型復康巴士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得否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 1項及第 2項但書規定辦理乙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 101年 1月 5日北市交管字第 10037470800號函。
二、查旨揭條例第31條第 1項及第 2項但書規定係明文計程車駕駛人,本案係貴局所提小型復康巴士尚非屬計程車之車輛。
正本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局函為小型復康巴士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得否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 1項及第 2項但書規定辦理乙案,復如說明 ,請查照。
一、復貴局 101年 1月 5日北市交管字第 10037470800號函。
二、查旨揭條例第31條第 1項及第 2項但書規定係明文計程車駕駛人,本案係貴局所提小型復康巴士尚非屬計程車之車輛。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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