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97.04.08.交路字第0九七000二九八三一號函
主旨
公告委任本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 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龍洞南口海洋公園及遊艇港 ROT 案」。 依據: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有關主辦機關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 旨揭「龍洞南口海洋公園及遊艇港 ROT案」之 事項,自即日起委任本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 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之。(交通部97.0 4 .08.交路字第0九七000二九八三一號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