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96.03.20. 交路字第0九六000二七三六號函
主旨
貴中心函建議進口國外使用中車輛適用車輛型式安 全審驗管理辦法第 7條第 4項規定之日期乙案,復 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路政司案陳貴中心96年 3月13日車專字第0960001299號函辦理。
二、本案貴中心建議進口國外使用中車輛其裝船日於「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生效日(96年 1月31日)前之車輛,得免適用該辦法第 7條第 4項規定乙節,原則同意;惟進口裝船日於辦法生效日後者,即應符合規定,方得申請審驗。(交通部 96.03.20.交路字第0九六000二七三六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