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09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095.07.10. 觀鵬琉字第0950002516號公告(廢止)

會議日期 95 年 07 月 10 日

要旨

公告「琉球風景特定區」內,應予保育之稀有野生動物、植物與禁止捕獵 、宰殺、採摘、砍伐、破壞或攜出

主旨

公告「琉球風景特定區」內,應予保育之稀有野生動物、植物與禁 止捕獵、宰殺、採摘、砍伐、破壞或攜出。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十八條。 二、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 公告事項: 一、琉球風景特定區應予保育之稀有野生動植物如下: (一)動物方面 節肢類:椰子蟹。 爬蟲類:赤蠵龜。 螺類:箭頭、花地、雨絲、酒桶、龜甲、雪山寶螺(黑豬媽) 、金環寶螺(豬媽)、黃寶螺(黃豬媽)、蠑螺、貓眼、月光 、織錦、赤旋螺、蜿蛛螺、水字螺、大法螺。 貝類:硨磲貝。 珊瑚類:各類珊瑚。 其他類:藍指海星、馬糞海膽、梅氏長海膽、黑刺星海參(海 參仔)、海葵蝦、馬氏海錢。 (二)植物方面:水莞花、福建茶(小葉厚殼樹、滿福木)、海馬齒 、象牙樹(黑皮石柃、烏皮)、臭娘子、小仙丹花。 二、上列各項動、植物,禁止如主旨所列之行為,惟為學術研究、生態保 育及其他公益目的者,應依發展觀光條例或野生動物保育法有關規定 取得主管機關核可得為之。 三、違反本公告者,按其情節分別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罰則處罰或發展觀光 條例第六十二條得處行為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回復原 狀或償還修復費用。 〔依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12.03.09. 觀鵬管字第112 03001611號公告發布,保育業務允宜回歸主管機關辦理,爰予廢止〕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