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95.06.30. 交路字第0九五000六五八0號函
主旨
檢送95年 7月 1日實施之整車及零組件安全法規項 目得免實車檢測之適用範圍,如附件,請 本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路政司案陳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95年 6月22日車專字第0950003373號及95年 6月29日傳真箋函辦理。
二、另有關「車輛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及「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及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規定之檢測項目,其檢測報告得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項目之驗證證明文件替代之。(交通部 95.06.30. 交路字第0九五000六五八0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