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0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93.02.03. 交路字第0九三00一八四五一號函

會議日期 93 年 02 月 03 日

主旨

貴府函詢本部公告之「路外停車場租用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其中「計時停車逾基本費 時數之收費標準」適用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府九十三年一月二十日府交停字第0九三00一二一五七號函。

二、查路外停車場計時停車逾基本計費時段之收費標準,不論收費系統採電腦收費系統或人工抄寫方式,均有首揭公告事項「停車時數逾基本計費時數(一小時或三十分鐘)以上,其超過之不滿基本計費時數部分,如不逾基本計費時數之半者,以基本計費時數之半計算」之適用;其意旨係為兼顧消費者之權益及停車場經營業者之計費實務作業,以符合消費者保護法之公平互惠原則。(交通部 93.02.03.交路字第0九三00一八四五一號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交通部 93.02.03. 交…」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