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45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 91.12.16. 交航字第0910010982號公告(廢止)

會議日期 91 年 12 月 16 日

要旨

公告修正船舶入出離島兩岸通航港口航行航道

主旨

公告修正船舶入出離島兩岸通航港口航行航道。 依據: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七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交通部、國防部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交航字八十九第0一 三三四五號、(八九)戍戎字第四八九四號公告第三點航行航道: 金門料羅港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內入出航道,如附金門地區小 三通航道示圖。 二、本公告自公告日起實施。 〔依交通部 106.04.11. 交航(一)字第10698000441號公告發布,自 106 年4月11日起廢止〕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交通部 91.12.16. 交…」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