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7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91.03.07. 交路字第0九一00二二四一六號函

會議日期 91 年 03 月 07 日

要旨

穿越高速公路下涵洞之路段,若未繪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 ,是否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所稱 「隧道」範圍乙案

主旨

貴署轉據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函為一般道路穿越高速 公路下涵洞之路段,若未繪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 是否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 所稱「隧道」範圍乙案,本部同意貴署見解,涵洞 之道路工程設計及管制設施與隧道不同,不宜逕予 援引隧道相關規定處理,即涵洞之路段並不適用前 開條款「隧道」範圍,復請查照。

說明

復貴署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警署交字第0九一00三四五六八號函。(交通部91.03.07. 交路字第0九一00二二四一六號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交通部91.03.07. 交路…」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