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84.7.26.交路字第0三三九二八號函
要旨
關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所稱之「無 照駕駛」除同條例第廿一條第一項之「未領有駕駛執照駕 車」外,是否仍包括同條第七款「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 者」案
主旨
本案經本部轉准法務部提供處理意見略以:「道路交道管理處罰條例並未就「無照駕車」為定義規定,惟該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之「無照駕車」因係加重刑事處罰之構成要件之一,似宜從嚴解釋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俾符「罪刑法定」之本旨。惟遇具體個案涉訟時,應以法院確定判決所持見解為準。」,請參考。(交通部84.7.26.交路字第0三三九二八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