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臺灣省政府警務處84.2.15.警文字字第二三二六0號函
要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發布之行政命令,可否僅針 對載運特種貨物(如砂石)之車輛,禁止或限制其通行疑 義乙案。
主旨
按道路交通規劃具因地制宜特性,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本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第一款所指禁止或限制通行之「車輛」如有合理且必要之理由,可僅針對載運特種貨物之車輛加以禁止或限制其通行,以符合該條前提之「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且認為必要時」之原則。(臺灣省政府警務處84.2.15.警文字字第二三二六0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