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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80.9.10.交路字第0三五九九四號函

會議日期 80 年 09 月 10 日

要旨

駕駛無牌照拼裝車肇事致人於死,可否依違反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吊銷駕駛人所持有之大貨車駕駛執照乙案。

主旨

依據公路法第二條第八款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汽車指在公路及市區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故凡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不論其是否已依規定登記領有牌照,均屬汽車之範圍;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故本案如駕駛人駕駛無牌照拼裝車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於死者,應吊銷其駕駛執照。(交通部80.9.10.交路字第0三五九九四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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