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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80.9.3. 交路字第0三五0二三號函

會議日期 80 年 09 月 03 日

要旨

領有學習駕駛證之駕駛人學習駕車未隨身攜帶學習駕駛證 應如何處罰

主旨

本案當事人領有效之學習駕駛證,即代表已獲許可得在特定之條件下在道路上學習駕車,故只要一切條件符合,僅未攜帶學習駕駛證,不宜依無照駕駛論處;至可否比照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以未帶駕照處罰乙節,因法無明文,為免滋生困擾,本案宜免予處分,本部當於日後研擬修正上開條例時,再一併考量。(交通部80.9.3. 交路字第0三五0二三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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