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0.07.03. 環署水字第二六八二號函
要旨
摘要:海面油污之清除工作,主管單位權屬疑義。
主旨
有關海面油污之清除工作,依現行商港法規定係屬「中華民國海難救護委員會」任務,惟基於環境保護之需要,環保單位應主動協助處理,以維護海域生態環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0.07.03. 環署水字第二六八二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摘要:海面油污之清除工作,主管單位權屬疑義。
有關海面油污之清除工作,依現行商港法規定係屬「中華民國海難救護委員會」任務,惟基於環境保護之需要,環保單位應主動協助處理,以維護海域生態環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0.07.03. 環署水字第二六八二號函)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0.07.0…」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