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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78.11.9.交路字第一二一七號函

會議日期 78 年 11 月 09 日

要旨

車輛強行進入墾丁國家公園南仁山生態保護區內之產業道 路可否引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加以舉發

主旨

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係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而制定,至國家公園對人、事之管理,係依「國家公園法」以生態保護為目的,本案車輛強行進入國家公園保護區之取締依據,尚非以上開條例為法源基礎,故不宜援引該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加以舉發。(交通部78.11.9.交路字第一二一七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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