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5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臺灣省政府警務處75.9.8.警刑司字第八七三五四號函

會議日期 75 年 09 月 08 日

要旨

同一車輛、同一地點違規,續由不同單位、時間先後逕行 舉發數次,可否合併處罰?

主旨

據請示:同一車輛在同一地點違規,連續由不同單位、時間先後逕行舉發數次,可否合併處罰乙案,應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處理細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暨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查明其違規停車係屬違規行為之繼續或屬屬數違規行為之連續,如係前者則應則為一違規行為以一行為處罰:如屬後者,則為數違規行應可依同細則第三條之規定分別處罰。至於違規行為是否發生於二小時以內應與本案無關。(臺灣省政府警務處75.9.8.警刑司字第八七三五四號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臺灣省政府警務處75.9.8.…」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