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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75.8.11.交路字第一八三九六號函

會議日期 75 年 08 月 11 日

要旨

關於汽車駕駛人駕車在車道行駛疏未注意隨時警戒前方, 預防危險之發,因而肇事致人傷亡應如何處罰

主旨

本案「機車駕駛人如經查確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行為,即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因而肇事致人死亡者』所定違規處罰要件不符,而無處斷之餘地。(交通部 75.8.

11.交路字第一八三九六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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