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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73.10.22.交路字第二二0一八號函

會議日期 73 年 10 月 22 日

要旨

解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經依法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違規人無財產應如何處理

主旨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經依法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後,因違規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由法院發給憑證者,該違規案件可視同結案,惟該憑證,宜妥為登記,俾俟機追償罰鍰繳庫。(交通部73.10.22. 交路字第二二0一八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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