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臺灣省警務處72.11.17. 警交、刑字第一一三六六六號函
要旨
持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小客車營業之處罰
主旨
持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小客車營業者,無論其違反若干次,均以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處罰為宜。(臺灣省警務處72.11.17. 警交、刑字第一一三六六六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持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小客車營業之處罰
持普通駕駛執照駕駛營業小客車營業者,無論其違反若干次,均以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處罰為宜。(臺灣省警務處72.11.17. 警交、刑字第一一三六六六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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