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69.8.7.路臺監字第0六一六五號函
要旨
在高速公路交流道連接道路與高速公路橋下停放之計程車 ,可否處罰之?
主旨
高速公路交流道連接道路與高速公路橋下停放計程車應視實際狀況論處,如該處停車並無違反任何法令規定及妨害交通情事,就不需取締,如認確有禁止該處停車之必要,則請當地警察機關在該處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以憑執行。(交通部69.8.7. 路臺監字第0六一六五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在高速公路交流道連接道路與高速公路橋下停放之計程車 ,可否處罰之?
高速公路交流道連接道路與高速公路橋下停放計程車應視實際狀況論處,如該處停車並無違反任何法令規定及妨害交通情事,就不需取締,如認確有禁止該處停車之必要,則請當地警察機關在該處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以憑執行。(交通部69.8.7. 路臺監字第0六一六五號函)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交通部69.8.7.路臺監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