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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68.7.17.路臺監字第五三五九號函

會議日期 68 年 07 月 17 日

要旨

汽車駕駛人在鐵路平交道肇剚應如何處罰?

主旨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有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而肇事,除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鍰外,不論有無人傷亡,均得吊銷其駕駛執照,所謂「肇事」,指發生交通事故而言,本案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情形,自可吊銷其駕駛執照。(交通部68.7.17.路臺監字第五三五九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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