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臺灣省警務處66.8.19.警交字第一00六七七號函
要旨
計程車司機於計程車招呼站停車,熄火後離去,應如何取 締?
主旨
計程車招呼站,係供計程車停車候客之用,如司機熄火離去,影響其他候客車輛順次營業,貴局(臺南市警察局)建議依道管條例五十六條九款之規定處罰尚屬適當,請照辦。(臺灣省警務處66.8.19.警交字第一00六七七號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計程車司機於計程車招呼站停車,熄火後離去,應如何取 締?
計程車招呼站,係供計程車停車候客之用,如司機熄火離去,影響其他候客車輛順次營業,貴局(臺南市警察局)建議依道管條例五十六條九款之規定處罰尚屬適當,請照辦。(臺灣省警務處66.8.19.警交字第一00六七七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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