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本會訂頒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及「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要旨
修正本會訂頒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及「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內容
主旨:修正本會訂頒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及「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本次修正「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重點,係依總統108年5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969號令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刪除第3項、第7項及修正第8項(其餘項次配合移列)。二、另配合上開修正「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併同修正「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三、旨揭範本及其修正對照表電子檔公開於本會網站(http://www.pcc.gov.tw)\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區公所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本會各處室會組、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