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會訂定各機關107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目標達成率為15%,並請依權責對106年推動達成年度目標之有功人員核實從優敘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要旨
本會訂定各機關107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目標達成率為15%,並請依權責對106年推動達成年度目標之有功人員核實從優敘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內容
主旨:本會訂定各機關107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目標達成率為15%,並請依權責對106年推動達成年度目標之有功人員核實從優敘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本會106年1月16日工程企字第10600014480號函(諒達並公開於本會網站),已訂定旨揭機制106年目標達成率為9%;107年度之目標達成率為15%,請持續積極推動。二、請106年推動旨揭機制達成年度目標之機關,依權責對相關承辦、推廣或督導有功人員核實從優敘獎;未達成目標者,請持續督促辦理,推動過程如有需本會協助事項,請通知本會。三、本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已於機關端「報表服務 績效統計」項下建置完成「機關辦理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達成率查詢」功能,提供各機關查詢其本身及所屬機關之達成率,請善加利用,並管控所屬(轄)機關之執行情形。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公所副本:本會秘書處、企劃處(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