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會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資料,自106年9月15日起開放其細部組成供各工程主管(辦)機關查詢參考
要旨
本會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資料,自106年9月15日起開放其細部組成供各工程主管(辦)機關查詢參考
內容
聯絡人:工程管理處 李先生 (02)87897708主旨:本會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資料,自106年9月15日起開放其細部組成供各工程主管(辦)機關查詢參考,請轉知所屬(轄)機關妥善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為加強公共工程管理機制,促使公共工程施工廠商依契約如期如質履約、重視執行績效,及落實政府採購法第70條所定品質管理、環境保護、施工安全衛生之責任,本會訂定「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並於106年1月1日起開放旨揭資料予各工程主管(辦)機關查詢參考。二、考量履約計分資料係由如期履約情形、履約成本及違約金、施工品質、安衛環保、民眾反映及是否停權等計分項目組成,可反映廠商於各執行面向之成效,為利機關進一步運用大數據,經本會106年8月22日召開會議討論獲致共識,爰自106年9月15日開放其細部組成資料,請各機關本權責妥善運用,作為挑選具履約能力優良廠商之綜合判斷參考。三、廠商計分資料與相關資訊建置於本會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網址http://cmdweb.pcc.gov.tw/pccms/owa/cmdmang.userin,須使用帳號及密碼)\「統計分析」\「廠商分析」\「廠商履歷表」\「廠商承攬公共工程履歷」項下,各機關得逕行登入查詢。四、此外,考量施工廠商於各標案履約情形之計分作業係屬各工程主辦機關權責,且相關資料亦由各機關逕至「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登載,爰請各工程主管機關持續盤點清查所屬異常案件,並督促所屬覈實登載計分資料,避免影響其他機關選商及施工廠商權益。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區公所副本: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布告欄、本會企劃處(網站)、工程管理處主任委員 吳 宏 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