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調整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風險分類,檢送修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低保險金額規畫表及差異對照表(詳如附件),請查照。
要旨
有關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調整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風險分類,檢送修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低保險金額規畫表及差異對照表(詳如附件),請查照。
內容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調整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風險分類,檢送修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最低保險金額規畫表及差異對照表(詳如附件),請查照。說明:本會前於104年8月13日以金管保產字第10402091551號函知行政院核定之「公共場所或舉辦各類活動投保責任保險適足保險金額建議方案」,茲因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已於106年2月23日檢討調整前開方案最低保險金額規畫表之風險分類,爰檢附該表供參。正本:交通部、內政部、法務部、經濟部、國立故宮博物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文化部、外交部、財政部、教育部、國防部、衛生福利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科技部、勞動部、公平交易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各縣市政府副本:行政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燦煌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皆含發文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