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會訂定各機關106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目標達成率為9%,並請依權責對105年達成目標之有功人員從優敘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要旨
本會訂定各機關106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目標達成率為9%,並請依權責對105年達成目標之有功人員從優敘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內容
主旨:本會訂定各機關106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目標達成率為9%,並請依權責對105年達成目標之有功人員從優敘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本會105年1月20日工程企字第10500021630號函(諒達並公開於本會網站),已訂定旨揭機制105年目標達成率為6%;106年度之目標達成率為9%,請持續積極推動。二、經本會統計並綜合考量105年各機關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之執行情形,認定推動績效顯著之部、會、署、行、市、縣政府如附件1,其所屬辦理績效顯著之個別優良招標機關如附件2,請依權責對相關承辦、推廣或督導有功人員從優敘獎;未達成目標者,請持續督促辦理。三、本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已於機關端「報表服務 績效統計」項下建置完成「機關辦理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達成率查詢」功能,提供各機關查詢其本身及所屬機關之達成率,請善加利用,並管控所屬(轄)機關之執行情形。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各鄉鎮市公所副本:本會秘書處、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宏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