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政府採購章門檻金額2017年至2018年換算結果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適用機關。
要旨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政府採購章門檻金額2017年至2018年換算結果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適用機關。
內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受文者: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1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0500359711號速別: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如說明主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政府採購章門檻金額2017年至2018年換算結果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適用機關。說明:ASTEP政府採購章以特別提款權(SDR)為單位之門檻金額,換算新臺幣如附件,其適用期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正本:總統府(第三局)、行政院秘書處、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教育部、法務部、交通部、蒙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勞動部、文化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技部、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外交部、國防部、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臺灣省政府、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臺灣電力公司、臺灣中油公司、臺灣糖業公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空中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陽明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體育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國立臺東大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勤益科技大學、臺灣銀行、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臺灣自來水公司、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臺灣鐵路管理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中央警察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副本:本會秘書處、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 ○ ○

